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持续推动矿山运输车辆等新能源化。 《方案》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占比在20%左右;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区固定线路短倒运输电动化比例超过80%;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电动重卡补能设施,打造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支持并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3000个左右,引导在重点场景科学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高速 公路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18%;建立适应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配套服务、标准规范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多主体联动的推进机制。 《方案》明确,加大新能源重卡全场景应用支持力度。加快干线运输拓展应用。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快递和物流企业、规模化货运车队等在干线公路运输中率先采用新能源重卡。强化矿山、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清洁运输监管,有序推动大宗货物干线公路运输采用新能源重卡。积极引导集装箱运输、快递快运企业干线公路运输采用新能源重卡。聚焦“疆煤外运”“晋陕蒙煤炭外运”等运输场景,鼓励跨区域联合打造能源、矿石等大宗货物零碳公路运输线路。持续强化中短途运输场景应用。进一步扩大中短途运输场景新能源重卡使用规模,发挥新能源重卡在多式联运场景中的短驳优势,加快港口、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场内转运车辆新能源替代。持续推动矿山运输车辆等新能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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