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下文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中指出:在明确机组淘汰标准和关停程序后,淘汰关停不达标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交易或置换。
内蒙古自治区还根据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制定了重点任务,包括:
一、空气质量目标。重点任务:空气质量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重点任务: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能源体系。重点任务:实施能源消费双控、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开展燃煤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重点任务: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强化移动源源头防控。
自治区政府要求的重点任务——开展燃煤综合整治中,明确要求,全区旗、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