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网站2日消息,近日,山西省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分解给山西焦煤集团下属的七座矿井关闭工作通过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财政厅、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的山西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组的现场验收,共化解煤炭过剩产能490万吨。
关闭矿井包括,山西焦煤西山煤电白家庄矿业公司二号井、南坑,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源煤业,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所属什林煤业、沙坪煤业、宝鑫煤业,山西焦煤投资公司正兴煤业。
根据2016年山西第二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分解及时间进度安排,山西关闭10座煤矿,退出煤炭产能1265万吨/年。此前,山西第一批已安排关闭15座煤矿,退出煤炭产能1060万吨/年。至此,山西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增加至25座,共涉及退出产能2325万吨。
近日,山西省启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主要从产能退出认定、资金使用及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煤矿关闭等四方面开展验收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产能退出认定验收主要审核退出的产能是否属于合法合规生产建设煤矿产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并在有关部门网站公告。
资金使用验收主要审核奖补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规定,是否严格将奖补资金用于职工安置,是否存在账目不符、虚报瞒报、挪用资金等行为。
职工安置验收主要审核关闭退出煤矿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了职工安置工作方案,职工安置工作方案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等情况。
煤矿关闭标准为,关闭的立井应当填实,或在井口浇注一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关闭的斜井(平硐)在井口以下斜长20米处砌筑一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实至井口,并浇注钢筋混凝土封墙,确保永久封闭。
据了解,山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验收分为省级联合验收、市级验收和省属煤炭企业集团验收三个层面,煤矿关闭验收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