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年产4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2280号),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准批复中指出: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我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煤炭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年产4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
据悉,该项目是江苏、新疆两省区清洁能源战略合作项目,目前,苏新能源煤制气项目是处于同期批准前期工作的几个煤制气项目中,第一个拿到核准批文的项目。
2013年9月22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工作;2016年上半年,项目环评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相继获国家环保部、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标志着项目完成所有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