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矿山气象灾害风险应急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有效防范化解气象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风险。
按照《通知》要求,山西省气象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将力推联合工作机制落实,聚焦防洪排水重点区域、雷电易发区、易燃易爆风险区防灾减灾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特别是督促企业按照风险分类分级评估做好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防护,指导企业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气象灾害安全风险。
山西省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雷达、卫星等新资料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应用,不断优化矿山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各市气象局、山西局各监察执法处、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协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防御体系,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多部门实时同步共享。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68号